根据《广东省工商联系统“四好”商会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商联系统“四好”商会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通过商会自评,市工商联审核推荐、经省工商联复核、提交驻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东莞民营企业投资商会等九家商会被认定为2023年广东省工商联系统“四好”商会。 东莞民营企业投资商会自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以陈灿强会长为核心的商会领导班子的带领及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开展以政治引领好、队伍建设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的“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商会服务水平和影响力,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和良好成绩。此次获评是对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在此谨向一直以来对我会发展倾力指导和全情帮助的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接下来,东莞民营企业投资商会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牢牢把握商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商会建设水平,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组织,为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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